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修订)》第二章第六条要求,需要成立学院评议工作小组。现在将评议委员会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组 长:黄显刚
副组长:苏祥、杨兵
成 员:雷雄锴、江琳、税海媛(学生党员代表)、杨钰涵(学生干部代表)
公示期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杨老师反馈,18728812944。
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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