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学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强化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执政能力与管理水平,紧密结合学院实际,配合学校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规定
学习目的与内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应紧密围绕国家政策法规、时事热点及学院发展实际,旨在提升教职工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习内容涵盖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发展相关的方针政策。
学习时间安排:每月一至两周周四下午设定为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研讨时间。此时间段内,全院大会将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工作任务,并组织相关学习。全体教职员工需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及会议纪律。全年学院至少组织完成12次学习。
系与教研室学习: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的学习研讨,重点围绕教学、科研、学术研讨、人事管理及其他管理工作展开。教研室主任需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并做好考勤记录。
党支部学习:各党支部应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的政策理论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以提升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支部书记及支委会成员需认真负责,组织好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并严格考勤。
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规定
理论学习要求:领导干部应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习,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
政策传达与执行: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及时将学校和上级的有关精神传达给全体教职员工。
集中学习时间: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一上午设定为集中开会和学习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此时间段内,将进行政策学习、工作部署及经验交流。
理论中心组学习:学院理论中心组应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每月至少一次,确保学习计划与实施效果的双重落实。理论中心组成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委委员。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