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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纪委监督机制
发稿时间:2024-09-30 10:28:54 发稿人: 浏览量:


1.纪委职责:负责全院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职责分工:明确纪委委员的职责,保证监督工作的高效实施。

2. 监督内容

廉洁自律:监督党员及干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纪律与规章。

权力运行:对学院各项决策、资金使用、招聘选拔第一议题”制度等重要事务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师生权益: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和投诉进行认真调查。

3. 工作机制

定期检查:定期开展自查与检查,确保第一议题”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专项治理: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科研经费、招生管理等开展专项治理。

4. 举报与反馈

举报渠道: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对不正之风进行举报。

保护措施: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打击报复。

5. 教育与宣传

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廉洁意识。

制度宣传:积极宣传相关纪律规章,提高师生的知晓率与执行力。

6. 责任追究

违纪处理: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体现零容忍态度。

问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人与后果,确保监督工作的效果。

7. 评估与改进

年度总结:定期对纪委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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