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More+

规章制度

您的当前位置: 法管学院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法管学院试卷管理制度
发稿时间:2022-10-21 16:44:19 发稿人: 浏览量:


一、命题

1、命题要反映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体现教学水准。

2、每学期期末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封闭评卷。

3、命题应题意准确、题量适度、难易适当、文字通顺。一般情况下80%的试题属于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面的内容;20%的试题属于考核灵活运用本课程知识能力,具有一定难度。

4、试题必须制订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

5、命题一律使用学院提供的标准试卷模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也要求打印,一并上交试卷、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的电子版。

6、每门课程考试试卷命题AB两套,AB两套试卷的雷同率不得超过30%。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的审核把关,确定其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二、制卷

1、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由专人负责试卷的制作及派送,对于电子档案做必要的备案外,要即时销毁,杜绝泄露试题。

2、由专人负责试卷的制作,杜绝试题漏印、错印、字迹不清等情况。

3、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对于试卷制作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若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阅卷

1、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试卷评阅做到准确无误、公正合理、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

2、阅卷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拆、撬试卷密封线查看考生学号、姓名和分数,不得涂改学生答卷内容,不得更改其他阅卷人员评定的成绩。

3、“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等有关资料不得外传或散发。应爱护试卷,不能损坏卷面,更不能故意毁掉试卷。

4、阅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圆珠笔,记分字迹工整、清晰、规范。必须按有关规定的办法记分。每题评完后,要在指定的位置签“全名”。

5、阅卷时,如发现装订不合格、错装、已损坏试卷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6、试卷的复核,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复核初评完毕试卷的质量。复核时要全面仔细,不留空缺。若发现阅卷教师掌握标准宽严不一、差错较多等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正。

 

四、成绩登录

1、成绩登录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2、成绩一经登录提交,不得更改。

 

 

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Copyright © 2018 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 0833-227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