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客座教授陈波律师应邀在行知楼401室为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做一场题为“刑事诉讼律师实务”的报告。政法学院副院长姜敬红和法学系主任龚卫东主持了报告会。
陈波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并执业至今,并获得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的业务资格。2009年起担任四川乐嘉(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首席合伙人。历任四川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青少年犯罪研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副主任和四川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理事等职务。陈波律师实践经验丰富,执业二十年来共办理民事、刑事案件八百余件并涉足各类非诉法律事务,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他多次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律师”,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和省级诚信律师事务所。2015年,陈波律师被聘请为乐山师范学院客座教授。
报告中陈波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着重讲了: 刑事辩护律师入门以及自我定位、执业大环境、庭前的准备、刑辩中律师须重视的八个问题、律师权利被侵害的常态(除三权外)、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自我保护和律师的心理干预等八个方面的问题。报告中陈波还与学生开展了互动并给学生布置了课后作业。
请优秀律师做实务报告是我院法学专业集中实践周的重要内容。陈波的报告十分成功,对学生帮助很大。学生反映,陈波的报告加深了自己对刑事诉讼律师实务的认识,激发了学习兴趣从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专业学习信心。(撰稿人:刘诗宇;审核人:姜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