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管学院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意见》、《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综合评价标准(2021年修订)》和我院各团支部的推优、机构推优、学生党支部推优、学生党员提名推优、党员调查,经党委会决议确定拟将以下人员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序号 |
支部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1 |
学生党支部 |
2021级社会工作1班 |
杨固芝 |
女 |
2 |
学生党支部 |
2021级养老服务管理班 |
尹万琴 |
女 |
3 |
学生党支部 |
2021级行政管理1班 |
柴雨萌 |
女 |
4 |
学生党支部 |
2021级法学班 |
傅蓝萱 |
女 |
5 |
学生党支部 |
2021级法学班 |
陈丹丹 |
女 |
6 |
学生党支部 |
2022级社会工作1班 |
韩佳敏 |
女 |
7 |
学生党支部 |
2022级法学班 |
蒋力豪 |
男 |
若有不同意见,请将真实情况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5:00前向法管学院党委反映:
办公室电话:2276379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 5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