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意见》和我院各团支部的推优、学生党员提名推优、党员调查,经学生党支部讨论,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拟将以下人员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3日:
序 号 |
支 部 |
班 级 |
姓 名 |
性 别 |
1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1班 |
曾薇毓 |
女 |
2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1班 |
吴晨曦 |
女 |
3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1班 |
王凯翔 |
男 |
4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1班 |
胡一杰 |
男 |
5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2班 |
王玉曼 |
女 |
6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2班 |
杨鑫洁 |
男 |
7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2班 |
王家霜 |
女 |
8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法学2班 |
杨针 |
女 |
9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行政管理班 |
陈小梅 |
女 |
10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行政管理班 |
朱媛媛 |
女 |
11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行政管理班 |
王伊梦 |
女 |
12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行政管理班 |
段学 |
女 |
13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8级行政管理班 |
杨琳琳 |
女 |
14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9级法学班 |
吉克古子 |
女 |
15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9级法学班 |
许雅兰 |
女 |
16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9级行政管理班 |
黄梅芳 |
女 |
17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9级行政管理班 |
李悦燕 |
女 |
18 |
第一学生党支部 |
2019级行政管理班 |
罗荣红 |
女 |
19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 |
覃霜 |
女 |
20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 |
洪洁 |
女 |
21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 |
程佳琪 |
女 |
22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8级社会工作班 |
焦廉容 |
女 |
23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8级社会工作班 |
周晋 |
女 |
24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9级社会工作班 |
李欢欢 |
女 |
25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9级社会工作班 |
杨佳雯 |
女 |
26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9级社会工作班 |
蒋子燕 |
女 |
27 |
第二学生党支部 |
2019级社区管理与服务班 |
周钰涵 |
女 |
若有不同意见,请将真实情况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5:00前到法管学院学生科反映:
办公室电话:2276379
程 勇:18981375136 周 琴:13890616576
杨 兵:18728812944 何 叶:18382170547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21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