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政法学院对2018级新生的管理,加强政法学院有效开展学生工作,使低年级同学能尽快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在思想、学习、生活上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促进低年级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政法学院班主任助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参与选拔:
一、选拔对象
政法学院2016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校级院规,思想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左右,且大一、大二无挂科现象;
3、具有担任学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4、热心班主任助理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踏实,严以律己,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无私奉献精神;
5、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含预备)优先考虑。
三、班主任助理的主要职责
1、协助学院和班主任搞好新生的迎新工作,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
2、配合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完成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任务;
3、指导学生搞好寝室的内务整理和卫生;
4、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巩固专业思想,勤奋学习,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5、协助学院和班主任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抓好班风建设,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
6、关心、爱护学生,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协助学院和班主任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7、完成学院和班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班主任助理工作的领导
1、班主任助理由政法学院学生科直接领导;
2、学院学生科定期布置、检查、总结班主任助理工作,不定期召开班主任助理工作会议,一学期结束后召开班主任助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优秀班主任助理。
五、2018年班主任助理选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6月26日——28日)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并填写打印《申请表》(见附件1),上交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范鹏鹏老师处;
第二阶段:选拔阶段(6月29日)
政法学院根据同学申报情况,进行初选;
第三阶段:面试阶段(7月2日)
相关领导、老师对初选通过的同学进行面试,综合考察;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7月3日后)
根据学院综合面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请有意愿竞选2018级班主任助理的同学积极申请,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