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8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坚持“困中选优”和“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经宣读文件、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小组评审等程序,现将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15级(17人):
余莉琼、吴营营、颜会琳、刘倩、黄华丽、傅莉容、刘琪、江佳睿、何泉江、刘琴、李锐、杨钰红、潘侠安、唐素蓉、韩霜、康珂烨、邹惠
2016级(18人):
徐一啧、张明珠、李佳宣、舒兰、汪测宇、袁佳、夏君容、曾清秋、陈微、白云龙、潘远平、李悦、张暇、李鑫、李雪、冷海燕、肖辉、张梦姣
2017级(18人):
雷秋、屈洪羽、易钰阑、宋雅丽、官久婷、胡琛、张祥桠、杨琳、杨若男、胡艳珍、胡瑶、王莉萍、李莉、李丹、刘聪、蒋幸桦、贾聪、陈修
公示期为三天,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将真实情况于9月22日之前向学院实名反映.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2276379
梁清:18981385139 黄显刚:18381311353
张雯娟:13881399025 范鹏鹏:18283378110
符文曦:18283378668
政法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