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和《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7]73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将继续选拔优秀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实行两校联合培养。为做好该项工作,我院严格按照教务[2019]42号通知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考核,拟推荐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综合成绩总分排名前2名学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排名
|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高考成绩
|
第一学期
成绩
|
英语测试
|
综合成绩
|
1
|
陈 禧
|
女
|
2018级社会工作班
|
529(理)
|
80.89
|
63
|
76.317
|
2
|
卢 艳
|
女
|
2018级社会工作班
|
516(理)
|
84.33
|
55
|
74.449
|
1
|
沈子雅
|
女
|
201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
|
550(文)
|
88.46
|
68
|
80.678
|
2
|
龚小玲
|
女
|
2018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
|
545(文)
|
88.23
|
70
|
80.329
|
公示期为三天,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有任何问题请实名向政法学院学生科反映。
联系人:梁 清18981385139 黄显刚13881311353
张雯娟13881399025 单 敏18228356500
政法学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