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政法学院举办了宪法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此次活动由政法学院青志分中心、法学协会共同主办。此次活动在学校前校门、车子镇、桂花广场、市中区人民法院四个地方开展。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政法学院于12月4日上午在南校门弘毅楼前举行了国旗下宪法晨读活动和升国旗仪式。学校保卫处、乐山预备役炮兵团指挥连党支部、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全体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庄严的仪式、肃穆的气氛、嘹亮的国歌,仿佛冲透了晨起弥漫的雾霭。在主持人的带领下,同学们深怀敬意地诵读了宪法总纲的第1-3条法律条文,朗朗的宣读声回响在耳际,宪法精神亦镌刻在每一位学子的灵魂里。
普法进社区,法律入基层。程雨曦、张明珠等14名志愿者来到乐山市车子镇进行普法宣传。车子镇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城管分局、车子镇派出所、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也参与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志愿者穿梭于人流之中,向群众发放《以案说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为居民解答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讲解相关法律常识及各种维权渠道,为我们向“法律知识大众化,法律服务常态化”迈进了一步。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为让全校师生了解“12.4”宪法日,促进法治校园建设,青志分中心、法学协会在桂花广场开展了普法知识竞赛,同学们踊跃参与,活动现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法律不仅仅停留于书本,更重在实践,因此,我院组织法学专业的同学前往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观摩,同学们在观摩中将法律知识融会贯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此次活动不仅弘扬了法治精神,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而且有利于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形成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