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和《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等文件精神,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了《法管学院2022年选派我校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实施方案》,经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人资格审核、心理测试、英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面试等环节,拟推荐2022级法学班肖福颖同学为2023年联合培养本科生人选。(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28日)
如对推荐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31日下午5:00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欢迎对评审小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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