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乐师院〔2022〕103号)、《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乐师院学〔2023〕12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乐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宣读文件、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对2022-2023学年在武汉大学就读的我院联合培养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等程序,经学院党委审核,现将2023年度“乐珈奖学金”公示如下:
2023年度“乐珈奖学金”:伍骄阳,2020级,法学专业
公示期为3天,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有任何问题请实名制向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学生科反映。
联系人:程勇18981375136 杨兵18728812944
许若星18382217680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