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推荐第七届乐山市道德模范学生候选人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年级、学院评审,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23级法学2班:龚利清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6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进行反映,法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雅楼407):0833-2276379
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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