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图/王佳漪、文/李静怡)为切实做好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激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莘莘学子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同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要,10月13日上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在博雅楼四楼会议室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程勇、院长苏祥、副院长刘克稳、副院长赵勇、各年级辅导员及4名学生代表参与此次会议。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学院成立了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核定。本次评审共分为个人陈述、评委评选两个环节。首先,由程勇就学校通知进行传达和解读,说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投票。同时,苏祥再次强调评审成员在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细则进行评定。在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吴维琪、梁钰婷等同学分别从专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陈述自己的个人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候选学生的汇报材料、现场表现、提问发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相关要求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投票得出最终人选。随后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过程中,2019级辅导员何叶首先说明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和条件,评审小组成员对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并作评审。
评审会上,候选人们自信满满,娓娓道来,赢得了在场师生的高度赞赏。此次评审会议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审,圆满完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体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支持,选拔其中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期望法学与公共学院学子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