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当代大学生识毒、拒毒、防毒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力度。6月8日下午,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师范学院联合举办的“远离毒品,无悔青春——巡回庭审进高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乐山师范学院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巡回庭审,乐山中院依法对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季某以及杨某三人涉嫌运输毒品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从下午2时开始,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环节均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序展开。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有力指控犯罪,并结合案情向大学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深刻揭露毒品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依法当庭宣判,李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季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万元;杨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处罚金2万元;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宣判后,三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天的庭审活动,不仅为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讲授”了一堂形象生动的实践课,十分有益于法学学生增加专业技能,提高专业素养;而且让大学生们零距离接触到真实的庭审,感受到法庭的威严和法律的神圣,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更是让现场师生感触颇深,获益匪浅。他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深刻地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以后一定会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