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著作权法》,筑牢知产共同体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组织学习《著作权法》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5月20日下午2点,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于博雅楼五楼会议室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程勇、党总支副书记周琴、副院长刘克稳及全体教师参与此活动,讲座由法学系龚卫东教授主讲。
龚卫东就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的条文变更、“八大亮点”、核心概念、司法运用等进行了解读,分别阐述了新修订法案中对于部分名词和法条的明确、修改与扩张。另外,龚教授强调了其中部分权利归属问题的改变、凸显对阅读障碍者的关爱,以及新增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此次活动,将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普及到了教师队伍中,强化了大家的著作权意识。据悉,该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图、文/付子琪
审核/周琴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