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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发稿时间:2022-10-21 16:57:59 发稿人: 浏览量:


一、组建班级贫困认定小组

班级班委在收到辅导员发送的任何有关贫困认定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上传至班级群共享,向班级同学讲解文件,各班成立贫困认定小组,对新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的和已经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的贫困等级再一次进行评定。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 12%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贫困认定小组7-9人,小组构成:包括党员代表,室长代表、班委代表及学生代表) 参与贫困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贫困认定小组。如有班长、团支书参与贫困认定,则推选其他班委代理副组长。同时,学生代表人数可适当增加;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各班在评定时,需将评定时间和地点报与学院贫困认定负责人,以便监督。

二、认定标准

评议小组应推选一名小组成员为组长,各班在评议小组组长的带领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班级贫困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国家精准扶贫对象将证明材料拿出来,未脱贫的就直接认定为贫困,具体的档次由评定小组决定。)

1、一档:特殊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殊困难的参考条件:

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②生源地县级扶贫、民政部门所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持有低保证、残疾证、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③单亲,父(母)无劳动能力,且家庭无其他经济收入;

④学生本人或父母双方患重病,需长期自费治疗,造成劳动力弱或丧失劳动力;

⑤近年来,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经济特别困难;

⑥认定小组达成共识的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2、二档: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困难的参考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经济困难的;

父母双方均因失业、残疾、年迈、常年患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认定小组达成共识的其他存在经济困难的。

3、三档:一般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一般困难的参考条件:

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收入微薄的;

父母一方或双方因失业、残疾、年迈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较困难;

认定小组达成共识的其他存在一般经济困难的。

经查实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认定的,予以取消并不予资助。

1、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

2、私自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3、有大吃大喝、赌博等不良行为;

4、有与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1. 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

凡是今年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无论去年是否认定,今年都需要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去完善或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班委需将学生工作系统操作方法向班级同学讲解(现任班委如有不清楚处,可向前一任班委请教),督促申请的同学在规定时间之内将自己的贫困认定信息录入学生工作系统。上传至学工系统的贫困申请材料必须是原件照片,各班班长收取贫困申请同学复印件,以供班级评议小组完成工作。在接到录入贫困信息时间的通知时,请尽快登录学工系统并且如实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如有患重病的,应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③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应提供由当地乡(镇)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2、民主评议

各学院班级或年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结合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评议,确定本年级(或班级)各档次(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档次。

各班需910之前完成本班的认定工作,确定所有贫困认定同学的贫困档次。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学生信息统计及贫困认定档次汇总

1)上交电子汇总表。各班在10之前,将申请贫困认定的同学按档次由高到低依次排好,各班负责人依据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汇总成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于9101800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格式为:年级+班级+贫困认定汇总表

2)上交纸质的材料。各班负责人按照顺序将每个同学的材料复印件整理好后于9101800之前上交。

纸质材料整理顺序:

①手写申请书(格式见附录一)

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全体评定小组成员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4、学院认定 审核和公示

学院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科长为副组长、辅导员和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对认定评议小组提供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1. 时间安排

95-6日,班委研读该文件,并组织同学学习;班级成立评议小组,选出小组组长,再次组织学习评议标准。班级要认定的同学上交材料复印件到评定小组组长处;

97-10日,评议小组根据文件给出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班上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贫困档次,做出结果整理资料,汇总汇总表。

9101800之前,各班负责人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到指定邮箱。18:00之前,各班负责人上交按顺序整理好的纸质复印件

注:此次只是贫困认定,并非助学金评定,通过贫困认定后才有资格进行助学金申请,贫困认定档次不是助学金档次!!!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91


附一:手写申请书格式

第一次申请贫困认定申请格式

贫困认定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xxxxx

(申请理由)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均为事实,自身情况符合认定标准。

综上所述,我特向学校申请贫困认定,认定档次为一档/二档/三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xx

第二次及以上贫困认定申请格式

贫困再认定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xxxxx

(申请理由)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均为事实,自身情况符合认定标准。

综上所述,我特向学校申请贫困认定,认定档次为一档/二档/三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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